- 联系方式
- 400-996-2628
- info@eastgreen.cc
- 504739186
- 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593号创腾达科技园2栋1楼
-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24楼
- 微信咨询
海洋运输提单或港至港运输提单,简称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海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海运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多式联运提单是指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等联运的货物,由先头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各程承运人只对自己运输的一段航程中所发生的货损负责,这种提单与转船提单性质相同。
海运提单与多式联运提单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从以下3个方面可以体现出来:
1、运输条款和贸易术语不同。海运提单对应的运输条款是港到港条款,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是 FOB、CIF、CFR 等;多式联运单据对应的运输条款包括场到场,门到门,站到站或站到门等,除了适用以上几种贸易术语外,还可以是 FCA、CPT、CIP 等。
2、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海运提单适用于单一海上运输方式;而多式联运单据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涉及多程运输。
3、责任形式、责任期间不同。海运提单采用单一的责任制度;多式联运单据采用网状责任制的形式,即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