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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箱内货物积载不当
正确积载是承运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发生货损后,应调查承运人在积载上是否遵守了以下原则:
(1)合理安排配载顺序
(2)合理安排货物舱位
(3)合理隔离忌装货物
(4)合理堆码。
二、货物自身存在缺陷
货物本身的缺陷,指如发霉、生锈、腐烂、变味、褪色、冷爆、以及如玻璃或陶瓷等制品的瑕疵、裂纹。有缺陷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属于正常的内在损失。即使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对此类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因此,货主要根据货物的不同品质,选择不同的包装方式和运输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箱内货物包装不当
包装不当是指货物的包装方式、强度或者状态不能承受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正常风险以及其他包装上的缺陷等,因此货物需要充分包装。充分包装指正常的或者习惯上的包装,即在通常运输条件下,能够防止绝大多数轻微损害的包装。出现包装不当的原因有:
(1)节约成本,偷工减料,导致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
(2)没有货物包装经验,致使包装的形式不符合运输要求。
四、装卸作业产生的货损事故
在装卸作业产生的货损事故中,除由于船舶吊货设备不良导致的由船方负责外,其他的一般应由装卸公司负责,但运输合同责任方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五、运输途中保管不当
运输途中货物保管工作内容较多,不当的保管主要表现有以下方面:
(1)货舱通风不当;
(2)防水、排水、绑扎、加固等措施不及时;
(3)对冷藏货物、危险货物、特殊货物的检查和管理疏忽大意。
六、不可抗力的原因
海上航行遇恶劣海况:外板、甲板、舱口等水密设备遭受破坏,以致舱内进水,货物被淹;或因天气恶劣,无法进行正常通风,造成舱内货物严重汗湿、霉烂等,均属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货损事故。对此,根据提单条款或国际有关规则,船方若能提出不可抗力的充分证据,可以免除责任。